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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选读课程实施细则
来源:{文章出处} 日期:2014-02-26 点击:93

为规范选课管理工作,特制定学生选读课程实施细则如下:

一、教务处制定选课的规定及总体进度,指导相关人员学习选课规定、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选课,解答选课问题,根据学院规定处理学生的选课申请。

二、具有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学籍的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自主选定修读课程。当学期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学生需上网选定体育项目),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限制性选修课及任选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选课。

三、要求推迟修读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当学期必修课程的学生,必须在规定选课时间内由本人填写《学生推迟修读课程申请表》,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由教务处注销该课程本学期选课信息并备案。

四、要求提前修读高年级课程的学生,在规定选课时间内上网选课、填写《学生提前修读课程申请表》,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由教务处根据审核结果处理该课程本学期选课信息并备案。

五、因学籍异动或由于放慢学习进程需补修低年级课程的学生,必须在规定选课时间内上网选课、填写《学生补修课程申请表》,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六、因学籍异动要求免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当学期必修课程的学生,必须在规定选课时间内由本人填写《学籍异动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由教务处注销该课程本学期选课信息并备案。

七、在确保修满规定的限制性选修课学分的前提下,学生可多选专业培养计划内的限制性选修课,如任选课学分不满足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可用限制性选修课学分冲抵,但不改变限制性选修课课程属性,仍须按《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八、对于在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外要求加(选)修其他专业课程的学生,必须在规定选课时间内上网选课、填写《学生加(选)修课程申请表》,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九、符合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和考试条件的当学期必修课程,可直接参加考试;其余课程需上网选定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十、选课程序为:

1.学生选课分为预选和补改选两个步骤。

2.教务处在每学期第16周公布下学期课程表,学生根据课程表选课。

3.新生第一学期课程预选安排在入学后3周内进行,第4周进行补改选。

4.其它学期课程的预选安排在前一学期第16-18周进行。预选结束后,公共任选课不足30人的或限制性选修课不足15人的课程将停开,已选这些课程的学生进行补改选;超过选课限制人数的课程将进行随机抽签,结果在网上公布,未中签的学生进行补改选。补改选在开学后2周内进行。

5.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安排在学籍异动确定后进行补改选。

十一、学生每学期初选定修读课程后,有2周的试修时间,试修期间可自行退选课程。

十二、本细则自2013年9月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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