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今天是: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教育管理  规章制度

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实施细则
来源:{文章出处} 日期:2014-02-26 点击:60

现对《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关于英语分级教学的实施,制定如下细则:

一、新生入学后,英语分A、B班实施分级教学。A班英语一级免修,从英语二级开始教学,B班从英语一级开始教学。较高级别的英语课程考试及格者,其低于该级别的英语课程不及格即记为重修成绩60分(考试作弊者除外)。

二、B班英语一级或二级考试后,经外国语学院认定成绩优秀的学生可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B升A考试,成绩达线者,升入A班学习,并将此成绩记为英语二级或三级成绩,取得相应学分。

三、A班英语二级或三级考试后,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可参加补考,补考及格者可保留在A班学习的资格;补考不及格和未参加补考者编入B班重读。

四、英语A班进行四级考试后,不再实行滚动制。

五、英语A班五级考试成绩及格者,可申请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并转为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不及格者,不再组织考试,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六、每学期B升A考试与补考同时、同卷进行。

七、参加补考者,补考成绩最高记70分,低于70分按实际分数记。低于60分记不及格。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按对应的成绩记载课程绩点。

八、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 邮编:225127 电子邮件:tdxy@njupt.edu.cn
版权所有 本站消息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220048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