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今天是:

资助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资助  资助政策

义务兵学费补偿
来源:{文章出处} 日期:2015-09-10 点击:79

一、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二、补偿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补偿类型:

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在校就读几年补偿几年,如退役复学,再进行学费减免(国家支付)

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一次性补偿结束。

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工作流程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 邮编:225127 电子邮件:tdxy@njupt.edu.cn
版权所有 本站消息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220048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