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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文章出处} 日期:2018-05-04 点击:39

各年级、各辅导员: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8〕10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受资助学生资格复核
请各辅导员老师对2017年秋学期已受助学生的春季助学金受助资格进行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发生,全面了解该生自领取秋季助学金以来在思想、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对符合下述情况者,取消其春季助学金受助资格:
1、重大学籍变动:受助学生已经申请休学(含入伍)、退学、转学或准备申请休学、退学、转学的;
2、2017-2018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
3、经本专业或所在班级民主评议,认为其日常消费行为有下列表现者:
(1)在校内抽烟、喝酒,经劝说教育无效的;
(2)穿着追求名牌,使用高档手机、高档化妆品等;
(3)光顾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甚至包夜上网,经劝说教育无效的;
(4)有铺张浪费行为或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普通学生的;
(5)有与普通学生身份不相符的高档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
二、递补资助对象资格审核
对于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后空余的名额,及时评选、递补其他需要受资助的学生。递补对象原则上必须是2017-2018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同班或同专业学生进行递补,递补的学生应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原则进行评议,若没有符合条件的递补同学,请将名额反馈至资助中心,进行统一分配。
三、材料上报
1、对不符合受资助要求、取消其春季助学金受助资格的学生,由辅导员填写附件1:取消春季助学金名单汇总(辅导员)、附件3: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内容包括: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受助学生的基本情况。
2、递补其他需要受资助的学生,由辅导员填写附件2:递补春季助学金名单汇总(辅导员)、附件3: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班级评议表纸质版可至大活108领取)。内容包括: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受助学生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家庭困难情况)。
3、 纸质版材料请辅导员签字后于5月11日前报至大活108,汇总表电子版发至wangqsq@njupt.edu.cn。
四、助学金的发放与监管
1、学院对资助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国家助学金分秋、春两学期评审发放,按评定的标准发放至受助学生的交通银行卡中。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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