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辅导员:
新学年已经开始,2018-2019学年各项资助工作将会陆续开展,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7]38号、苏财教[2007]10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各辅导员老师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并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二、精准资助,提高透明度
1、有理可依,有据可查。严格按照2018年学生手册中《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见附件3)文件要求和评选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学院认定工作要求和程序;
2、提高认定工作透明度和准确度。各年级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民主评议工作,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关注对象。评议小组对于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学生工作处将各年级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建立2018-2019学年贫困生信息库,本学年度各项资助工作评选均以信息库为主要依据;
三、材料报送
请在9月27日前认定完毕(18级新生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另行通知),并在专业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1:高校贫困生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附件2:高校学生家庭成员信息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年级组长汇总后发至邮箱wangqsq@njupt.edu.cn,同时提交“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书”和“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材料(可至大活108领取)。联系人:王庆(051489716058)。
新学年已经开始,2018-2019学年各项资助工作将会陆续开展,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7]38号、苏财教[2007]10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各辅导员老师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并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二、精准资助,提高透明度
1、有理可依,有据可查。严格按照2018年学生手册中《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见附件3)文件要求和评选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学院认定工作要求和程序;
2、提高认定工作透明度和准确度。各年级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民主评议工作,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关注对象。评议小组对于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学生工作处将各年级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建立2018-2019学年贫困生信息库,本学年度各项资助工作评选均以信息库为主要依据;
三、材料报送
请在9月27日前认定完毕(18级新生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另行通知),并在专业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1:高校贫困生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附件2:高校学生家庭成员信息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年级组长汇总后发至邮箱wangqsq@njupt.edu.cn,同时提交“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书”和“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材料(可至大活108领取)。联系人:王庆(051489716058)。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