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辅导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苏教助中心〔2018〕43号《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院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本专科阶段,公办高校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中外合作办学等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补助。
三、填报时间
各辅导员于9月30日前填写《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附件1)。
四、材料报送
《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发至wangqsq@njupt.edu.cn。残疾证的复印件请辅导员签字后于9月30日前交至大活108。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王老师(大活108),电话:051489716058。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苏教助中心〔2018〕43号《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院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本专科阶段,公办高校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中外合作办学等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补助。
三、填报时间
各辅导员于9月30日前填写《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附件1)。
四、材料报送
《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发至wangqsq@njupt.edu.cn。残疾证的复印件请辅导员签字后于9月30日前交至大活108。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王老师(大活108),电话:051489716058。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