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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2019-03-19浏览:26

各年级、各辅导员: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9﹞3号文件精神,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将我院2019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评选表彰对象为我院2016级、2017级全日制学生。本次评选表彰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8名,“先进班集体”共3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处和院团委共同负责。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学生个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评选和辅导员初审产生。学院学生工作处、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 评选推荐要求

各年级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其中: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级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应在2017—2018学年学院“先进班级”中产生。

省级“三好学生”16级推荐4名,“优秀学生干部”16级、17级各推荐2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6级推荐2个、17级推荐1个。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省级先进个人报送材料时需提供《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一)。省级先进班集体报送材料时需提供《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二)。

2、请年级组长将审核后的各类先进材料纸质文本于3月27日下班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电子邮箱wangqsq@njupt.edu.cn。其中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控制在300字以内,表述准确、简明扼要。

                                
附件一: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二: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