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各位辅导员:
根据学院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学生证注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证按照专业为单位收取后加盖“毕业留念”章后返还学生留作纪念,注销时间2018年6月9日前;
2.学生证注销情况要按专业、班级进行登记,填写《学生证注销情况登记表》、《2019届毕业生离校学生证注销情况分专业统计表》(见附件),辅导员需在上述两表上签名存档备查,电子文档材料于2019年6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yuxiya@njupt.edu.cn,纸质签字材料以辅导员为单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209;
3.对于学生证丢失的同学,学生证补办后再注销;
4.请各位辅导员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对未认真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工作处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9年5月18日
http://www.nytdc.edu.cn/uploadfile/2019/0515/201905150232116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