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为有效落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加强我院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鼓励毕业生面向苏北基层单位就业,促进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15〕42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流程〉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8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上通知进行申请,有疑问请联系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9日
附件1: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42号).doc
附件2: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流程》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8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