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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受处分学生解除处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9浏览:291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学院将开展对受处分期满学生解除处分的相关工作。现结合我院工作情况,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解除处分的对象

自2020年处分决定书下达之日起,处分期限已满,同时在受处分期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成绩良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严格要求自己,个人行为规范和素养有较大的改进和提高,综合表现良好者。

二、申请解除处分受理时间

2021年03月19日-2021年03月26日

三、解除处分评议流程

1.个人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受处分后在思想上、学习上、纪律上等各方面的表现及思想认识,申请书需手写(不少于1200字),要求字迹工整,思路清晰,材料整洁。

2.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召开解除处分专题班会,组织全班同学对违纪学生是否能够按期解除处分进行民主评议。学生本人需在会议中汇报受处分以来的主要表现情况,辅导员就该生处分期的考察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并提出班级初步意见。根据初步评议结果,班级负责人如实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班级评议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暂不予解除:

(1)民主评议通过率低于班级总人数2/3者;

(2)在处分期内,再次发生违纪行为者;

(3)其他经认定不宜解除者。

3.材料上报。学生本人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报辅导员。辅导员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申报解除违纪处分汇总表》,报二级学院负责人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院组织评议。学院评议工作小组对受处分学生逐一讨论并明确提出是否按期解除学生处分的建议,评议通过后下发解除处分决定,由二级学院告知学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违纪学生。对受违纪处分的学生进行全面的摸排工作,清楚掌握学生违纪处分的相关信息,尤其是编级学生受处分的情况。组织好教育和处分解除的申请、评议等工作,认真审核学生的解除处分申请材料,保护好受处分学生的合法权益。  

2.加强校纪校规学习。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对校纪校规的学习,尤其是《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制度文件,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

3.严格过程审批管理。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处分解处的相关材料申报,并对所有材料予以严格的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个人,学生工作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及时规范报送材料。组织受处分学生按照处分解除的相关条件要求,认真准备纸质和电子相关材料,并于3月26前将学生解除处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张老师,邮箱为zx898866@163.com。

 

 

2021年03月18日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班级评议表.doc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解除纪律处分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