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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处分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5浏览:259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届受处分学生处分评议工作,顺利完成2021届学生毕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处分评议程序

1.二级学院对曾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全体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再教育,阐明毕业前处分评议工作目的、具体做法及工作要求。

2.学生本人提交书面处分评议申请(内容应包含自受处分以来本人在思想、学习、生活、遵章守纪、奖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讨论形成班级评议意见,班级负责人组织填写《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附件1)。

3.班级民主评议后学生本人填写《受处分学生评议表》(附件2),辅导员检查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会议要有图片佐证并与相应材料一起上交)

4.学生工作处组织评议小组展开评议,形成学院评议意见。

二、评议申请条件

毕业班学生受纪律处分已满半年及以上,能吸取教训,有明显进步,处分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行为者,可提交评议申请。

三、评议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在布置受处分学生评议工作时既要明确要求,严格程序,又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再教育引导工作。

2.参加班级评议会的学生不少于10人,应包含学生干部、受处分学生宿舍成员以及班级其他同学。

3.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二级学院相关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9人,且人数为奇数。评议工作会议上,由辅导员详细介绍受处分评议学生的情况和班级评议情况。

4.请相关辅导员于2021512日上午9点前将学生书面评议申请书、《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受处分学生评议表》《受处分学生评议情况汇总表》(汇总表中应体现17级所有受处分学生信息,已经解除处分的请在备注栏填写“已解除”字样)及扫描件交至学生工作处。



 

 

        

  

 2021415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doc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受处分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doc  

附件3:关于2016级处分评议工作材料的规范标准.doc  

附件4:2021届受处分学生PPT情况展示+模板(辅导员汇报).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