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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1浏览:1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1〕25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受资助学生资格复核

辅导员对2020年秋季学期已受助学生的春季助学金受助资格进行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发生,全面了解该生自领取秋季助学金以来在思想、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对符合下述情况者,取消其春季助学金受助资格:

1.重大学籍变动:受助学生已经申请休学(含入伍)、退学、转学或准备申请休学、退学、转学的;

2.2020-2021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

3.经本专业或所在班级民主评议,认为其日常消费行为有下列表现者:

(1)在校内抽烟、喝酒,经劝说教育无效的;

(2)穿着追求名牌,使用高档手机、高档化妆品等;

(3)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甚至包夜上网,经劝说教育无效的;

(4)有铺张浪费行为或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一般水平的;

(5)有与普通学生身份不相符的高档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

二、递补资助对象资格审核

对于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后空余的名额,及时评选、递补其他需要受资助的学生。递补对象原则上是2020-2021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同班或同专业学生进行递补,递补的学生应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原则进行评议,若没有符合条件的递补同学,请将名额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分配。

三、材料上报

1.对不符合受资助要求、取消其春季助学金受助资格的学生,请填写《取消春季助学金名单汇总(辅导员)》(附件1)、《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3),内容包括: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受助学生的基本情况。

2.递补其他需要受资助的学生,请填写《递补春季助学金名单汇总(辅导员)》(附件2)、《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3)。内容包括: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受助学生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家庭困难情况)。

3.上述所有材料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相关表格纸质材料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qsq@njupt.edu.cn,截止时间5月18日。联系人:王庆老师,联系电话:0514-89716058。

四、相关要求

1.学院对资助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国家助学金分秋、春两学期评审发放,按评定的标准发放至受助学生的中国银行卡中。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取消春季助学金名单汇总(辅导员).xlsx

附件2.递补春季助学金名单汇总(辅导员).xlsx

附件3.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