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了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体现“我为学生办实事”的宗旨,更好地服务学生。根据学校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学生证注销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6月16日起进行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该工作于6月20日之前完成。
2.毕业生学生证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在首页加盖“学生证注销”章后返还学生做毕业留念。
3.若注销时有部分毕业生的学生证已经丢失,辅导员学生干部核实后,将丢失学生证学生名单登记汇总加盖二级学院章后留存备查。(参见附件一)
4.对于延期毕业的学生,学生证可正常使用。
请各二级学院合理安排学生证注销工作,确保学生证注销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学生教育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