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院评审工作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评选范围:2021-2022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选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评选程序、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2020-2021学年智育测评应为同年级本专业前30%,或平均学分绩点达3.75以上(含3.75)。
5、所在宿舍上一学年被学院评为文明宿舍。
(二)评选程序、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辅导员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后报二级学院评审小组评审,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推荐出本院优秀学生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酝酿出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学院对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和预算指标,结合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等因素,确定名额比例,详见《2021-202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4、根据申请条件及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情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名单,详见附件4。
5、报送时间及要求:10月21日前完成《2021-2022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二级学院将本院推荐名单发送至邮箱wangqsq@njupt.edu.cn。
四、奖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我院上报的励志奖学金名单经教育厅终审通过后,学院将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辅导员应对奖学金获得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学生合理使用。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凡属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一经发现即追缴所得奖学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名单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