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根据《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此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学生中,符合政策要求的建档立卡且为本学年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特殊情况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减免金额
参照同类型专业普通公办收费标准减免,其中理工科类专业5800元,文科类专业5200元。已享受其他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建档立卡学费减免。
三、减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5.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良诚信记录者;
2.学习不努力,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或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
3.生活挥霍浪费,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故意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学费减免的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申请学生需向院学生资助中心提供全国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原件(盖章有效),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含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未脱贫字样的界面截图(需扶贫办签字盖章)等材料方可申请学费减免。
2.初评和上报: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认定小组,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对申请建档立卡学费减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二级学院。
3.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对上报的减免人选、减免材料等进行复审,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评定通过的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院研究决定。
4.学费减免落实:院领导审批后,学生工作处将减免学生名单报送财务处予以落实减免政策,学生如有欠费情况将直接予以抵扣。
5.建档立卡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以及获得资助情况,可自行放弃学费减免申请。
五、材料上报
二级学院汇总、审核材料,并于12月7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为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核工作,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将定期组织学院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