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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4-03-19浏览:10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缓解经济压力,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特殊困难补助使用管理办法》(院学〔2024〕28号)并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为本学年认定的贫困生,特殊情况除外)。

二、资助标准

获得资助的学生每人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一)学生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发生突然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

(三)学生遇到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的。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同学,可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辅导员通过谈心谈话、线上线下家访、侧面了解等方式核实申请对象的真实性,并详细填写申请表中辅导员核实情况一栏,二级学院初审。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初审后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助金额,报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提交材料

申请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表,辅导员详细填写申请表中辅导员核实情况一栏及《2023-2024学年学生困难补助汇总表》,上述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huss@nytdc.edu.cn

六、相关要求

(一)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特殊困难补助,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不能用于超出正常标准的生活费用支出,违规者,一经查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补助,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特殊困难补助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而设立,各辅导员深入摸底,如实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同时,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七、特别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全年开放,学生可根据需要及时申请。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