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按照国家最新政策,现将我院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退役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院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在我院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的在籍在读学生,不超过学制(转专业学生除外)。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50元。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2024-2025-1学期已经提交过材料的学生,本次不用重复提交。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2024-2025-1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各学院对名单中学生的在籍在校情况进行核实,填写《2024-2025-1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在籍在校情况确认表》(附件3),核实无误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把这部分学生直接填报到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申报系统中。
本学期新退役复学的学生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将这部分学生填报到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申报系统中。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本学期退役复学新申请学生需填写附件1《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并提供《入伍通知书》及《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辅导员填写附件3《2024-2025-1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在籍在校情况确认表》。
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以及加盖学院公章的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和其他材料提交至大活204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253143505@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
附件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3:《2024-2025-1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在籍在校情况确认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