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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28浏览:11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我院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标兵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进取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正直诚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劳简朴;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并在集体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德育考评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各科学习成绩优良以上,智育测评分排名列同年级本专业前10%。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活动等校园文化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动手能力。能力测评分排名列同年级本专业前3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学年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且体质健康达到良好及以上。

2.三好学生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良好,积极要求进步。正直诚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劳简朴;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德育考评为优。

(2)学习刻苦认真、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课程考试、考核成绩较好。智育测评分排名列同年级本专业前20%。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和各项校园活动,动手能力较强。能力测评分排名列同年级本专业前4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学年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且体质健康为及格及以上。

3.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个人素质好,政治上积极要求向党组织靠拢,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德育考评为优。

(2)学习认真,课程考试、考核成绩较好,智育测评分排名列同年级本专业前50%。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党团组织及辅导员交给的各项任务,奉献意识强,群众威信高,管理效果好,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模范带头、成绩突出。学生干部考核等级为优良,能力测评分排名列同年级本专业前3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和体质健康均为及格及以上。

三、评选办法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学年小结,经班级考评后,由辅导员推荐上报。

2.班级成立班级考评小组,由辅导员组织学生代表(含宿舍长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及党员代表(7-9人),根据奥蓝系统生成的候选名单评选出优秀学生获得者,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二级学院初审。

3.二级学院初审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后上报学院审批。

四、名额比例和奖励金额

“三好学生标兵”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奖励金额3000元 ;“三好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6%,奖励金额2000元;“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2000元。

五、补充说明

1.凡评选当学年受处分或处分未解除,课程考试、考核出现不及格现象或恶意欠费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的评比。

2.参评学生所在宿舍评选当学年必须为“文明宿舍”。

3.如发现获奖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荣誉称号,并追回已发放奖学金。

4.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兼评兼得,“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兼评。

六、相关要求

1.奖学金评选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强化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辅导员老师认真研读、熟悉办法和细则,在操作过程中秉公执行,减少评选中的争议和不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院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秀学生的评选结果要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确保奥蓝系统的获奖名单与公示名单一致。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3.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此项工作截止时间11月8日。

 

附件1:优秀学生评选和综合奖学金操作指南

附件2: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奥蓝系统

附件3:奖学金名额分配表-2023-2024学年(名额小数点后均舍去)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