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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处分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15浏览:1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处分评议工作,顺利完成2025届学生毕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申请条件

毕业班学生受纪律处分已满半年及以上(或毕业班学生至毕业时执行处分期限不满规定期限可设置至毕业当月),能吸取教训,有明显进步,处分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行为者,可提交评议申请。

二、处分评议程序

1.二级学院对曾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全体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再教育,阐明毕业前处分评议工作目的、具体做法及工作要求。同时,毕业生在校期间因一次考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毕业时需提交评议报告。

2.学生本人(不含已解除学生)提交书面处分评议申请(内容应包含自受处分以来本人在思想、学习、生活、遵章守纪、奖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考察期思想汇报及谈心谈话材料(截止到毕业当月),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讨论形成班级评议意见,班级负责人组织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附件2)。

3.班级民主评议后,学生本人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班受处分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附件3),辅导员检查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会议要有图片佐证并与相应材料一起上交)

4.学生工作处组织评议小组展开评议,形成学院评议意见。

三、评议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在布置受处分学生评议工作时既要明确要求,严格程序,又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再教育引导工作。

2.参加班级评议会的学生不少于10人,应包含学生干部、受处分学生宿舍成员以及班级其他同学。

3.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二级学院相关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9人,且人数为奇数。评议工作会议上,由辅导员详细介绍受处分评议学生的情况和班级评议情况。

4.请于5月29日中午12点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学生书面评议申请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班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班受处分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附件3)交至学生工作处210办公室。

《2021级违纪学生处分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4、附件5)(汇总表中应体现2021级所有受处分学生信息,已经解除处分的请在备注栏填写“已解除”字样)以及《2025届受处分学生情况展示PPT》只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898866@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