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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文章出处} 日期:2017-09-13 点击:21
各年级、各辅导员:
    为做好2017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将省资助中心《关于报送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按照通知规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二、补偿标准: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通达学院学生目前全部按照每学年8000元补偿)
三、补偿类型:(入伍当年办理)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入伍前在校就读几年就补偿几年。
四、减免类型:(退役复学当年办理)
退役复学后,进行学费减免(国家支付),复学后在校就读几年就补偿几年。
注意:(1)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一次性补偿结束。
(2)补偿和减免一共为四年,共计8000*4=32000元,如果因为编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年限增加,不予补偿或减免。如因政策调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1)学费补偿上交的材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上交)。注意:申请表在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标明:户口的性质:农业或非农业。
(2)学费减免上交的材料:《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上交),退役证复印件一份(上交)。注意:申请表在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标明:户口的性质:农业或非农业。
(3)所有表格均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上进行下载,并在所有材料的右上角标明学生的学号、辅导员。
(4)2017年此项工作的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 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
3. 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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