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学生事务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类文件。
2.负责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3.负责学生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撰写、印发及归档。
4.负责部门网站维护工作。
5.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配发工作。
6.负责学生证办理、注册以及乘车优惠卡的办理工作。
7.负责部门人员日常考勤、值班安排。
8.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申报和理赔工作。
9.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抓好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的检查和督查。
10.负责示范宿舍、文明宿舍、宿舍文明标兵的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化活动,加强宿舍文化建设。
11.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教育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2.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制定和完善大学生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
4.负责学生的违纪处理工作,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教育管理、处分评议和解除工作。
5.负责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工微信的管理和维护。
7.抓好学风建设,督查三项制度和无手机课堂的落实情况。
8.负责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考核等组织工作。
9.做好学生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10.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在校大学生的资助政策,认真落实各项资助工作。
2.负责完善学院“奖、贷、勤、助、补”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
4.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各类评优评先及表彰工作。
6.负责受理特困生学费减免、缓交等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8.负责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和贷后管理工作。
9.负责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
10.负责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酬金发放等工作。
11.负责开展学生诚信感恩及自立自强教育。
12.负责年度学生资助绩效评价考核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13.负责各类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存档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不断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序,完善管理方法,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2.组织开展各类心理普查与筛查工作,注重做好各类群体、特殊时期、不同季节的心理危机预防与筛查工作。
3.开展日常心理咨询活动,向师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
4.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二级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四级”预警防控体系,负责“四级”预警防控体系队伍的培训工作。
5.负责处置各类心理危机事件,规范心理危机事件处置流程,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追踪服务。
6.建立和完善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
7.在校园封闭管控期间,负责开通和运行校园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畅通学生求助渠道。
8.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组织开展“3.20”心理健康教育周、“5.25”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各类心理主题教育活动。
9.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教育,面向学生开展各类心理主题讲座。
10.结合线上线下,加强宣传引导,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QQ公众号等媒介,线下利用文化展示墙、橱窗、海报、宣传册、书签、定制帆布包等形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11.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