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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来源:{文章出处} 日期:2019-03-05 点击:50

各年级、各辅导员: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这些学生解决困难问题,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助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特殊困难补助使用管理办法》(院学发〔2011〕77号)并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现决定发放2018-2019学年度学生特殊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我院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为本学年认定的贫困生,特殊情况除外)。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

(一)参照2018年国家助学金资助一般困难学生的标准,每人2000元。

(二)2016、17、18年级每位辅导员老师限报一名困难学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一)学生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发生突然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

(三)学生遇到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的。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者,可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二)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初审,填写《通达学院特殊困难补助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并在本专业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初审后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助金额,并将补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报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提交材料

请各年级组长于2019年3月11日前提交学生的书面申请书及《通达学院特殊困难补助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并将《2018-2019学年度学生困难补助汇总表》发至邮箱:wangqsq@njupt.edu.cn。联系人:王庆(大学生活动中心108),联系电话:051489716058。

六、相关要求

(一)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特殊困难补助,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不能用于超出正常标准的生活费用支出,违规者,一经查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补助,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本次特殊困难补助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而设立,请各辅导员深入摸底,如实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同时,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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