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各位辅导员:
为做好2019届受处分学生毕业前的处分评议工作,顺利完成2019届学生毕业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处分评议工作实施步骤
1、2015级辅导员对自己所带的曾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再教育,阐明毕业前处分评议工作的目的、具体做法及要求(需提供召开会议照片)。
2、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处分评议书面申请(内容应包含自受处分以来本人在思想、学习、生活、集体活动、遵章守纪、奖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评议会,讨论形成对该生评议的班级意见,班级负责人组织填写《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附件1)。
3、学生本人填写《受处分学生评议表》(附件2),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生工作处组织评议小组开展评议会议,形成学院评议意见。
二、处分评议申请条件
毕业班学生受纪律处分已满半年以上,能吸取教训,有明显进步,再未发生任何违纪行为者,可提交处分评议申请。
三、处分评议工作要求
1、辅导员在做受处分学生评议工作时,既要明确要求,严格程序,又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引导教育工作。
2、参加班级评议会的学生不少于10人,应包含学生干部、受处分学生宿舍成员以及班级其他同学。
3、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9人,且人数为奇数。学院评议会上,由辅导员以PPT的形式介绍申请处分评议学生的基本情况和班级评议情况。
4、请相关辅导员于2019年5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学生书面评议申请书、《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受处分学生评议表》及《受处分学生评议情况汇总表》及其扫描件交至学生工作处。
附件:1.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
2.受处分学生评议表(正、反面打印)
3.受处分学生评议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