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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文章出处} 日期:2019-08-30 点击:106

各年级、各辅导员:

2018-2019学年已经结束,为促进我院学生养成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优良学风,按照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相关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参照以下文件执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德育考评办法》《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智育测评办法》《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能力测评办法》《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先进班级创评办法》《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

(一)参评对象
本次评奖评优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

1.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 ;“三好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6% ;“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

2.奖学金设奖比例及金额:“一等奖学金”不超过专业人数4%,1200元/人;“二等奖学金”不超过专业人数12%,800元/人;“三等奖学金”不超过专业人数24%,400元/人;“单项奖学金”视奖项而定,100元/人。

3.先进班集体:辅导员按照不超过所带班级数的20%进行推荐,各年级评选的先进班级应不超过该年级班级总数的15%。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各年级以平均学分绩点达标率高低的顺序评选先进班级,400元/班。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评优通知;

(二)辅导员组织评奖评优工作,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班级成立考评小组,由学生代表(含宿舍长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及党员代表7-9人组成。班级考评,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推荐上报;

(四)院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批准。

四、注意事项

1.凡评选当学年受处分或课程考试、考核出现不及格现象或恶意欠费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的评比。

2.参评优秀学生及综合奖学金学生所在宿舍上学年必须为“文明宿舍”。

3.如发现获奖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表彰文件颁布前因违纪受处分的,即取消荣誉称号,并追回已发放奖学金。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每位辅导员应上交以下表格:专业综合测评表、奖学金申报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均由辅导员签字后,由年级组长处汇总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电子材料以年级为单位,电子版材料由年级组长于2019年9月20日前统一发至邮箱:wangqsq@njupt.edu.cn,文件命名格式: 16/17/18级18-19学年评优评奖。

2.评优评奖结果上报后,学工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删减,不再补增。

3.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见附件3。

如在评奖评优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4-89716058,大学生活动中心108。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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