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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工作职责及领导分工
来源:{文章出处} 日期:2022-11-03 点击:1223

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资助育人、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能有:

一、负责制定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四、负责和协调学生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服务。

五、负责学院学风建设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表彰工作,提高辅导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负责新生接待、入学教育及毕业生离校工作。

八、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工作。

九、负责学生奖、贷、勤、助、补等资助工作。

十、负责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武部工作职责:

人武部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国家兵役动员、国防教育、拥军优属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上接受上级军事部门的指导。其具体职能有: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负责向学院党委提出我我院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国防教育、军事训练的建议,并制定相关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做好新生军训服装采购及发放工作。

三、学院兵役动员工作,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组织实施预备役普查、登记、统计等征召动员工作。

四、协助各部门做好退伍学生的入学、复学、升学、学费减免、退役补助发放以及就业和创业指导。

五、负责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六、负责《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七、负责指导“通达戎光先锋队”社团开展工作。

八、负责承办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工作。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协调、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

3.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划和统筹。

4.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部门经费审批、人员配备、岗位职责调整以及工作考核。

6.分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和协调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健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学生评奖评优和表彰工作。

7.负责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8.负责人武部相关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部(处)长A岗位职责:

1.积极协助部(处)长处理日常学生管理工作。

2.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包括专兼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

3.分管学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做好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划、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包括主题教育活动、学风建设、学生日常管理等;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部(处)长B岗位职责:

1.积极协助部(处)长处理日常学生管理工作。

2.分管学生事务中心。负责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各类材料的撰写;负责指导开展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新闻稿的审核、报送工作。

3.分管人武部工作。协助做好大学生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征兵宣传、退伍复学学生教育管理及《军事理论课》的教学等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部(处)长C岗位职责:

1.积极协助部(处)长处理日常学生管理工作。

2.分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指导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心理主题教育活动等。

3.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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